昆明市“主城四区图书馆”联合举办解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专题会

近日,昆明市“主城四区图书馆”在五华区图书馆联合举办解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专题会,特邀云南省图书馆副研究馆员卢骥参会,昆明市“主城四区图书馆”领导班子及部分馆员参会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,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,共6章55条,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、运行、服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。该法是我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,是为了加强对公共图书馆管理,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,明确公共图书馆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向,目的就是要用法治思维、法治手段来推动公共图书馆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,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读书阅览权利而制定的法规,使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,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,在图书馆界是一件鼓舞人心的大事。

会上,卢骥老师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进行了逐条解读,对涉及业务工作的部分进行了着重强调。全体参会人员根据该法相关章节对照工作展开讨论,进一步明确了图书馆的服务内容、发展原则和努力方向。

今后,昆明市“主城四区图书馆”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,以《公共图书馆法》为准绳,加强队伍建设,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,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,提高图书馆的利用率和服务水平,用快捷、高效的服务,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,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让人民群众免费、均等地享受到文化发展成果和公共文化服务。


活动开始时间: 
2018-01-13 11:00
活动结束时间: 
2018-01-13 12:00